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6      阅读: 0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14)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及要求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实施的重大人才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推荐合适人选,具体要求见教人[2011]10(附件1)和教人司〔2017228(附件2) 

二、推荐名额 

()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 

()各学院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鼓励从海外招聘长江学者。 

三、申报领域及分组 

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2017620日前,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的申请人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用户名和密码由学院持推荐人员名单到人事处统一领取) 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二)2017622日前,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汇总后交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LLrsc007@126.com)。书面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其中: 

1、候选人推荐表1(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须到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 

3、学院对推荐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和学院党委(党总支)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的书面意见各1份。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长江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磊,联系电话:0731-85623283,短号61026E-mail:LLrsc007@126.com 

附件: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2、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3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4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