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6      阅读: 0

  学校相关部门:

  为保障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部署,我校要在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系统用户管理

  填报系统用户管理实行学校级用户和责任部门级用户两级用户管理。学校级用户为相应的责任部门建立用户账号,设置密码,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各责任部门根据学校制定的《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分配表》(见附件1)安排,指定专人到评建办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并指派专门的填报人员及审核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审核及上报工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udb.heec.edu.cn。联系人:贺梦冬(85623263)、张玲(85623517),联系邮箱pg_csuft@126.com.办公地点:行政楼701评建办。学校教学数据采集QQ工作群:488711061。

  二、采集填报数据流程及工作时间节点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内容包含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和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七个大类数据信息,81张数据表单,670余项数据采集点,其中7个数据表单为基础数据表单(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同时基础数据表之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各责任部门根据《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分配表》,按照《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内涵要求在下列规定时间内采集录入数据。

  (一)基础数据表采集填报

  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 科研基地”,基础数据表数据采集录入时间节点如下:

  1.6月28日前完成“表1-3”、“表1-4”数据采集填报;

  2.6月29日前完成“表1-5-1”数据采集填报;

  3.6月30日前完成“表1-6-1”、“表1-6-2”、“表1-7”、“表1-8-1”、“表1-8-1”数据采集填报。

  (二)其它数据表采集填报

  7月7日前完成其余所有数据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三)数据汇总分析

  1.7月7日——7月12日,评建办对各责任部门提交数据汇总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学校最终数据。

  2.7月19日,各责任部门领导审核录入数据通过后,请将具有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文档(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及数据异动情况说明提交给评建办。

  三、采集填报数据起止时间内涵

  本次填报统计数据时间涉及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其中自然年指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学年指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本次采集数据暂定为2017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数据采集与我校2017年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综合评估有直接联系,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严禁工作推诿,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二)数据填报客观准确。各相关部门要认真阅读、深刻理会《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2)指标内涵说明,准确客观采集填报数据,注意数据内涵以及数据之间的联系和互相支撑,为顺利迎接学校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综合评估奠定良好基础。

  (三)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数据中本责任部门可直接填报的数据,由本部门进行填报;不能直接填报的表格,由责任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提供数据,由责任部门整理填报。

  附:1. 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分配表

  2. 2017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核对及填报时间安排表

  3. 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评建办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