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副院长、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09      阅读: 0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通过校内选拔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两种方式同步开展,择优聘用。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职称要求,有与所应聘学院、国家工程实验室现有学科或专业背景,有较高的专业教学和科研水平,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先; 

  (五)符合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上一年年度考核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2;招聘计划42(详见附件1),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www.csuf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1616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6931448@qq.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明、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及著作(作品)目录,代表性论文(一般应5篇以上)的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和目录、收录和引用情况证明;④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⑤获奖情况及反映本人学术和行政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12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遴选、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选进行遴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合格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等额递补2次。 

  (五)确定人选 

  综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校内选拔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基础上,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按照组织程序下文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等次的待遇。 

  咨询电话:人事处侯锋 0731-8562321613787220448 

  监督电话: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0731-85623108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副院长、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报名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169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

职称

年龄

1

政法学院院长

1

博士研究生

教授

50岁及以下

2

林学院副院长

3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5

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6

物流与交通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7

风景园林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8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3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3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0

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3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3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3

理学院副院长

3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4

商学院副院长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5

经济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6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7

旅游学院副院长

2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8

政法学院副院长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20

音乐学院副院长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21

南方林业生态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22

稻谷及副产物深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1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45岁及以下

备注:1.“50岁及以下”指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对于应聘副院长、副主任岗位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