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林草局林草科技成果网上填报和重点推广成果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31      阅读: 0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和重点推广成果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科推字[2021]35)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入选条件

()成果须通过地市级以上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鉴定、审定、认定、验收、评价或登记,或为经审()定的良种、发明专利等,原则上须为近五年产生的科技成果;

()成果须先进实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要求,有利于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林业草原生产建设水平,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增加;

()成果所属单位与申报单位须一致,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信息需填报完整,对成果应用场景、解决的实际问题、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推广使用情况和预期效果等描述清晰准确,且附件材料能支撑填报内容。鉴定证书、审()定证书、成果评价报告、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应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完成人清单应提供完成人姓名、技术职称、所属单位、主要贡献等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交涉密材料;

()成果名称填报规范,名称中不出现“研究”“研发”“研制”等字样,林木良种或草种按“品种名称+()种名称”方式命名,如“宝丰板栗”“长穗狼尾草”;

()技术标准,未获良种证的新品种,处于基础研究阶段、不能直接推广应用的科研成果不在入库范围之内。

(六)凡是申报各省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国家林草局林草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都必须先入库才有资格申报。

二、填报流程

1、请各符合条件的成果负责人登录“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

http://124.205.185.86:8080/sso/login,用户名是:gjlyj158,密码Znlkjc*153,不得更改密码。登录后按要求填报材料,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114日。

三、注意事项

1、填报成果时务必按要求填报完整的信息,凡是信息填写不完整的成果不予审核通过;

2.请于2022115日前完成成果库网上填报工作;15日后科技处进行统一初审推荐;

3.对各单位上报的成果,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将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在系统中反馈评审结果。请成果所属单位随时关注成果评审情况,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尽快完善信息、重新提交。

四、重点推广成果遴选推荐须知

()推荐的成果应为对林草行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和应用技术价值,且在国家层面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重点成果,原则上应为已入库成果。已入选2021年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的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按照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林草资源培育与经营、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林果花草种业提升、林草装备和信息化、林草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居优美环境建设等8个领域进行推荐;

()各省区市、新疆兵团林草主管部门、中国林科院最多推荐10项,其他单位最多推荐5项。请于11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送科技处,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nlkjc@163.comm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明龙

联系电话:85623153

E-mail:znlkjc @163.com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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